急所

ahq  发表于 2008-10-16 6:53 下午    

长着魔方脑袋的王刚谈收藏时说过,古玩不属于任何人,收藏家都是过客。窃以为然。一件明青花流转至今,谁清楚过了多少道手?谁又记得第一个收藏者的姓氏名讳。从这个特点说,谁有能力把古玩保存完好,且允许公众观览,谁就最有资格拥有。

由此我突发联想,被掳到大英博物馆里的那些中国宝贝,算不算塞翁失马?否则,经军阀混战、北伐战争、五次反围剿、八年抗战、四年内战、三年反右斗争、十年动乱后,它们能独善其身吗?还有个现成的例子,当年被塔利班政权炸毁的石佛,是被英国鬼子割下脑袋抢走好,还是留在祖国化为一地碎石好?别问我,我也没答案。

你慢慢想,我接着说。我妻子的爷爷有一件石涛的折页,他过世后,折页被分成若干份,几个后代分别收藏。每次欣赏流传到我手里那份的时候,我就感慨一番,这不等于把一幅画撕成八瓣吗?继而想到,分家习俗若不纠正,中国的家族企业难有未来。就像那句老话,富不过三代。

前天讲述的遭现世报的朋友,其悲剧根源也在与此,他非要把自己发展壮大的企业纳入个人名下。而挂名的原业主偏偏不肯放手,加之人家又执掌权柄,悲剧自然就扑面而来。说到这里,顺便回答下IKnowYou小妹妹的问题,把国有资产转移到自己名下,并不是我们想象的在一个漆黑的夜晚,把公司值钱的玩意搬回家。说起来让人难以置信,重大规模的资产转移是大白天下的,须股东大会、董事会讨论通过并公告。其中投赞成票的大股东就有国资部门或国有商业银行。只不过头两道转移是国有转给国有,且理由堂皇。想让资产变成真正的仙踪野鹤,还要经过好多道手,拐好多道弯,但不管你怎么折腾,前提是大股东记性特差,把自己投资的去向忘脑后了,不监管不过问。这涉及到一个好玩的现象,你听说过民营企业、私营企业的重大资产被人偷走过吗?《一千零一夜》里应该也没记载吧。我想,只有天字号傻逼才会在资产被盗多年以后恍然大悟,哎,我那两个亿投资的项目哪里去了?二逼相当有钱。

退一步海阔天空。企业所有权和古玩所有权的道理差不多,都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东西。只要能发展壮大,为国家带来税收,安置就业,你管它姓氏名谁干啥。所以争执双方是哥俩,大傻和小傻。

再有就是土地问题,眼下热议的土地改革,其方向还是姓氏名号问题,即国有还是私有。

土地争端是与中国同时诞生的,春秋之后的多数朝代实行允许土地转让继承的私有化政策。这样做的好处是,政府如果清明公正,老百姓就安居乐业。坏处是,政府若贪赃枉法,土地就兼并严重,容易发生强取豪夺民流失所现象。个别朝代也尝试过土地国有制,比如王莽的新朝。但是那时候的老百姓很蠢很暴力,立马就推翻了主张共同富裕的王氏社会主义。

从历史的经验看,土地私有化是普世规律,代表了农民兄弟的根本利益,但先决条件是政府要清明,办事要公开公正,否则和谐社会将变质为动乱社会。好在大多数朝代的政府在建国一百年以前比较老实,比较维护人民利益,所以农民兄弟还是尝到过甜头的。

本朝情况比较个色,明年才六十大寿,相当于人的青年,就已经老态龙钟,物欲横流。但是农民兄弟整体上还算老实,还算享福,其个中道理在于土地承包责任制。即使城乡差距再大,委屈再多,毕竟手里还掌握着土地,不至于民流失所。现在看来,半国有半私有的土地承包责任制相当睿智,或许是摸石头蒙的,还或许是邓大人三十年前预料到了继承者的状态。

我以前举过一个例子,当记者时一次去农村采访,一农妇抱怨道,村长除了他妈笔没卖,把其他的公用资产都卖光了。现在想来这话不准确,至少承包地没卖。不是村长不想卖,而是承包地受政策和农民双重保护。假如不是这样,三十年前土地政策一步到位,直接分给农民,允许土地自由买卖,你猜猜现在什么样。城市里只顾自己搂钱不管他人死活的资本家看到了吧,就是盖危房、建危桥、制假药、造化肥奶,给农民工打白条的那些人,要是农村再涌现一大批黄世仁、胡汉三呢,好玩吧。

该亮底牌了,我的结论是所有权的问题很重要但是很不迫切,尝试在现阶段进行土地改革进而实现青史留名的想法有点贰。当下比三十年前更急的急所是一碗水能不能端平的问题。三十年河东若是不具备土地私有化条件,三十年河西就更不配。否则好比一群没事先说如何分赃的小偷,得手后一定会内讧。还好比给一群猴子分香蕉,要是不能保证猴猴有份,就会事与愿违,结果是猴王撑死了,小猴饿死了,猴不聊生。

底牌不错吧,一副同花顺。但是庄家瞧了一眼说,这把咱改玩二十一点,你爆头了,还是我赢。

日他大爷,我他妈更贰。



Tags: 中国, 土地政策, 所有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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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Da, mne nravitsa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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